2006年5月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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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过时限 六成伤者难如愿
张海成 于思涛

  工伤事故指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在劳动过程中遭受到的各种意外伤害。
  随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大、工伤赔偿额度增高,多年前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因当时未获赔偿或获赔额低而纷纷诉上法院。

  60%以上的原告未获支持
  这类案件中原告获得支持的比例,各法院的平均数不到40%,60%以上的原告承担了败诉后果。
  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存在时效问题,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受害者如不要求工伤认定,还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但当事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有诉讼时效的要求,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若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不少工伤受害者不懂得及时保护自身权益,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是原告承担败诉后果的主因。

  法官提示
  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途径: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和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
  2.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断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时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则诉讼时效还可重新计算。
  在上述多年前工伤事故索赔案件中,胜诉的不到40%的原告都是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而引起了诉讼时效的中断。
  可见,工伤受害者应及时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诉讼、提出要求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